保险中介机构准入标尺不一、高管“带病”上岗等情况将成过去。时隔两年多之久,保险中介准入新规“靴子”终落地。这份将保险代理、经纪、公估统一整合的新规被部分业内人士视作保险中介审批有望开闸的信号。不过,也有人士直言,这能否是为恢复保险中介牌照审核铺平道路还是要取决于监管部门。
整合多项规定细化相关准则
《办法》提炼整合《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及部分涉及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备案事项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统一明确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的事项范围、办事条件、申请材料、申请程序等。
《办法》自2019年起两次征求意见,严把了保险中介“入口”,本次《办法》的发布,将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其中,在行政许可的注册资本金方面,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对于保险公估机构,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具备日常经营和风险承担所必需的营运资金,全国性机构营运资金为200万元以上,区域性机构营运资金为100万元以上。
对于该限额的划定,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办法》关于保险代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在《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中就有提出。同时他指出,由于保险代理公司在业务中往往会代收保费,为了资金安全,保护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利益,监管部门对保险代理公司做出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而且全国性公司和区域性公司的业务能力与规模存在差异,因此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也是不同的。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和《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对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股东的要求都只是列出了负面清单并没有从正面给出具体要求。”同时,对于此次“补漏”李文中表示,《办法》对此进行补充和完善,有利于保障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避免因此可能给相关中介机构经营带来的冲击和客户利益的损害。
高管上任资质审核“无死角”
在明确保险中介准入的同时,《办法》还对机构高管“带病上岗”等行为划定黑名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高管拟任人不得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形一一在列。
对比看来,《办法》对保险中介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和负面清单的规定与《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相同,对《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基于此,在李文中看来,《办法》主要是整合分散在不同行政规章和管理规范中的保险中介人监管规则,并对许可申请材料和许可程序进行了规定和细化。
同时他表示,《办法》一是为了统一对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任职资格要求,体现监管公平;二是为了提升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操作;三是避免保险中介“带病上岗”。保险中介公司的高管如果之前存在违法、违规和有失诚信的行为,很难保证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再犯,因此《办法》的相关规定也是出于保护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主要监管要求过去都有,但是都分散在不同的监管规定之中,这不利于保险中介机构申请行政许可和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时掌握与应用。此次出台《办法》一方面有利保证监管公平,另一方面提高相关工作效率。”李文中如是表示。
牌照审批需时间给出答案
随着国内保险业快速发展,市场对保险中介牌照的需求量巨大,其中不乏包括特斯拉在内的主流车商相继发起保险经纪公司。而要想真正合法经营保险业务,除了收购牌照外,自建成为一众机构的选择。
而牌照申请的发展之路多坎坷,原保监会不断提高保险代理公司的准入门槛,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审批分别在2012年和2014年出现过两次中断。2012年,原保监会暂停了部分保险中介机构行政许可工作。
2013年8月,泛鑫保险代理公司事件震惊整个保险业,随之引发监管部门对全国保险中介的大整顿。2014年4月,监管层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2015年11月,监管部门重启了保险中介牌照审批工作。不过,从保险中介牌照审批数量看,行政许可的审批并不算稳定。
在2017年还有数十家保险中介获批业务资质,但自2018年起,加之监管部门合并,每年批准设立的保险专业中介公司数量已经大为减少。
《办法》会对保险中介审批工作的恢复释放哪些信号?李文中分析指出,监管部门对保险中介机构主要考虑防范风险的要求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来把握保险中介机构的审批节奏。《办法》虽然对过去分散的监管规定有所完善,但并不是颠覆式的,重点在于整合协调。因此他认为《办法》的出台对于保险中介机构的审批节奏可能没有大的影响。
业内人士此前表示,监管部门在检查存量、整顿秩序、明确规则后,应当让牌照审批正常化。新发放的牌照数目可以参考保险市场总量、专业中介的功能作用、专业中介的平均规模、机构退出等情况来决定。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621家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中介集团5家,保险专业代理为1746家,保险经纪有494家,保险公估376家。受国内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影响,有些资本也正急切寻求牌照,而有些中介机构也在找寻出路。
对于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趋势,李文中认为,过去我国保险市场上中小中介机构较多,它们自身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市场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较为突出。近年来,每年都有不少中小保险中介机构从市场退出。当前保险行业处于转型瓶颈期,中小保险中介机构面临较大的压力,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加快保险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审批节奏的可能性不大,继续引导保险中介机构做大做强应该仍然是未来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