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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工作通过建立“红黑榜”制度推动落实,有的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有的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有的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通过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方式,打破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有力激发了机关干部争先进位,推动干部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担当作为,但在大部分人的意识里,他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愿“金榜题名”,甘愿“躺平”,一些“躺平族”“蜗牛队”“懒散团”坐等吃“大锅饭”,以至于出现“先进一个躺平一片”等现象。要想使“红黑榜”制度“味正形好”,发挥实效,笔者认为需定好规则,明晰重点,突出实绩,方能达到红榜“亮亮眼”,黑榜“红红脸”的效果。
定好规则,量身制定“红黑榜”制度标准。“红黑榜”制度设置不科学,标准不客观,流于形式,不仅起不到效果,反而会给基层增加负担,影响工作积极性。应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管用的制度,除了“红榜”“黑榜”以外,对于工作成效不明显,反差较大的应实行“黄牌警告”;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制度设置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对于能够通过指导督办完成的任务,要取消不必要的制度,转变工作方式,深入基层督促指导,让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落实。
明晰重点,精简瘦身“红黑榜”制度指标。“红黑榜”制度不是“箩筐”,也不是“甩锅”,更不是“背锅侠”,不能什么都纳入“红黑榜”,要把“红黑榜”制度作为强化干部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真正达到树立典型、传导压力、抓两头带中间的效果,对于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应坚决剔除,挤掉其中的“水分”,留下“干货”,真正让“红黑榜”制度推动机关干部主动担当、奋发作为,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格局。
突出实绩,强化“红黑榜”评比结果运用。谁在“红榜”,谁在“黑榜”不是最终目的,不能一评了之,只有把评比结果与激励约束结合起来,强化正向激励,严格反向倒逼,才能通过“评一评、比一比、晒一晒”倒逼机关干部真正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跨越的良好工作局面。要推动“红黑榜”评比结果与评优评先、年度综合考核挂钩,对工作有力、作风优良的干部进行通报表扬,作为评优评先名额分配、年度综合考核、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措施不力、作风涣散、甘愿“躺平”的,严肃通报批评、追责问责,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扣分。
张芳(马关县金厂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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