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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专员办公室要主动适应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好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的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实现‘上对下’的有效监督。”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仪式上强调。3月31日,云南省监委驻大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正式挂牌,标志着省监委驻37所省属高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部进驻完毕,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为深入推进省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省属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云南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高校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出台《关于深化云南省属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对37所省属高校授予监察权,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实现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学校纪委合署办公,实现“上对下”的有效监督和监督全覆盖。召开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面谈会,明确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不兼任其他职务,不分管、协管或者以联系等名义分管、协管纪检监察、巡察以外的工作,并授权保山、红河、文山、普洱、德宏、丽江、临沧7个州(市)纪委监委对所在地的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属地领导。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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