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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王学勇)2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全面分析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任务,并就贯彻落实《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以下简称“防火命令”)做了安排部署。
据悉,本轮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2年12月1日—2023年6月15日,其中2023年3月1日—2023年5月31日为全省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勇介绍,云南95%的县(市、区)属于森林火灾高危区和高风险区,总体来看,本轮防期,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形势较往年更加严峻复杂。防火命令要求,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出入口设立检查站点,设置防火警示牌和“防火码”,并要求全省上下应当遵守以下4项规定:
一是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烧山狩猎、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户外露营用火等非生产性用火。二是农林牧生产、焚烧疫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作业、爆破等确需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用火申请,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三是高火险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四是进出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依法接受防火检查并扫码登记,严禁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防火命令同时明确,凡违反以上规定,由县级林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规依纪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