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昆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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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宗国英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3件地方性法规审查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等7件单行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废止《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司法厅负责人向会议作关于《云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人分别作关于以上2个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教育厅负责人向会议作关于我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检查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及共同保护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李文荣、徐彬、任军号、罗红江,秘书长韩梅,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王浩,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同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审查了有关法规案、人事事项及相关报告。
(记者 瞿姝宁)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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